工资的20%拿来做绩效,合理吗? | ![]() |
为了让考核与薪酬建立联动关系,传统做法是从原有工资中挖出一部分,公司再添一点,凑在一起取名“绩效工资或奖金”。结果证明,这种做法价值很小,效果不佳,短暂运行后,或者流于形式,或者半途而废。
将KPI(关键指标)的模式导入企业,且与绩效工资挂钩。这是难度大、效果差的方向。我建议用KSF(成功因子)来操作。如果使用KSF,员工的绩效工资可能等于全部工资,或至少达到50%以上,大大增强激励性。如果采用KPI模式,弹性工资一般占20%~30%;如果采用KSF模式,弹性工资占50%~90%.实践表明,KSF 带来更大的价值,因此,员工实际收入上涨空间与概率更大。
绩效工资占比低于50%的模式,都是价值没有实现全流通的结果。我不太喜欢使用“绩效工资”这个词眼,我认为,理论上所有的工资都应该是绩效工资都应该对价值与结果负责。在操作中,我更愿意将很多企业现行的“绩效工资”称作“产值工资或价值工资”,如果产值工资与价值工资比例比较低,不利于对员工潜能与价值的挖掘。如果企业没有高绩效,何以为员工创造高激励?但是如果没有高激励,员工何来动力为企业创造高绩效?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企业与员工,谁愿意先多付出?
我认为应该通过机制的设计来解决这些两难问题,通过文化来缓解与改良这些问题。
如果“价值=价格”的理论是成立的,就应该将员工的价值与薪酬实现全融合。员工创造的价值越高,收入就越高。因此,企业必须要做到的两件事情:一是如何将薪酬与绩效进行全面的融合;二是如何开放更多的价值流,为员工不断提供新的价值点机会。为员工创造价值,员工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
当员工的收入与价值的黏合度越高、激励弹性越大,员工的创造力就越强,企业的高绩效就有了坚实的员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