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中谈到的管理问题 | ![]() |
今年情人节在外出差,两个已婚男人在一起过节,为了满足节日的仪式感便寻了一部电影来看,找来找去找了一部《我不是潘金莲》,电影大致讲的是一个农村妇女为了一桩离婚案,一路告状告到首都,期间与各级官员打交道,饱尝了人间冷暖的故事。虽然这是一部荒诞纪实主义的影片,但其中却反应了很多政府官员办事的问题,我们感觉这些问题在企业管理中也同样存在,两人就此讨论了许久,总结了几个常见的管理问题。
法院法官王公道按法律上的证据,判了李雪莲败诉,虽然他是依法办的事,从程序上并没有错,但他却没有顾及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没有以解决老百姓的问题为工作的导向。他只看到了那张离婚证,没有考虑背后的隐情,没有帮李雪莲解决根本的问题。
在企业里有的机关办公室的基层人员面对一线的诉求,只会机械的按制度办事,却不从经营单位的角度考虑,不从设计制度的初心考虑,没有以达成最终的结果为工作的导向,问题没有在基层解决,要么会层层上报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要么直接导致公司在业务上有所损失。
面对李雪莲来县政府伸冤,县长史为民假装自己是秘书逃避问题,结果导致李雪莲继续往市里面告状,为事态进一步严重化埋下了伏笔。
在企业里有的中层管理人员遇到问题不及时解决,却总是推诿逃避,A部门说是B部门负责,B部门说是C部门负责,一个“芝麻小事”,结果发展成了一个“西瓜大事”。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往往是有的人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岗位要对哪些事情负责,有的则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少干绝不多干。一方面工作效率会很低,另一方面很是影响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李雪莲来到市政府门口举牌静坐,蔡市长看到了后虽有心解决问题,却在下达工作指示的时候措辞不准确,交待不清晰,一句“把人弄走”,结果在层层传递中走了样,到了执行层变成了“市长发脾气了,要把她关起来”。
信息在经过多次传递后,会受到传递者个人的理解和表达上的偏差,这种偏差会被层层放大,导致最初输入的信息和最终输出的信息不一致。我们在娱乐节目中经常能看到动作传词游戏,第一个人看了一句话,用动作表达给第二个人看,再依次传递下去,到了最后动作会面目全非,弄得大家哄堂大笑。
其实在企业中这种现象也是依然存在的,高层领导和中基层管理人员往往认知上就不是很一致,如果高层领导在交待工作的时候不够清晰具体,很容易导致在落实的时候走样,一件好事办成了一件坏事。
继任县长郑众在处理李雪莲一事时目的很明确——不让李雪莲再进京告状了,手段也很直接——要求她在保证书上签字,结果导致本不想再告状的李雪莲再次走上了进京告状的道路。郑县长一开始就是想着如何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人任务,而不是思考如何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犯了本位主义的错误。
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目的都是很好的,大多数人也发自内心的想解决问题,但他们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一心只想着对上级负责,却不想着对下级负责,考虑了自己部门怎么方便,却不考虑其他部门怎么好办,最终因为方法不当,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殊不知这样就是对上级最大的不负责。借用我司一个客户的董事长的一句话就是“你们谁也不想得罪,最后的结果是会得罪我”。
在影片的最后继任市长马文彬分析了问题之所在,还得出了两条经验教训:一是要重视小问题,防微杜渐;二是政府一切工作的要以群众为出发点,不能只看上级。
这两点同样也可以联系到企业管理上来,一是要重视经营一线提出来的“小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二是一切工作要以公司的战略为导向,要以经营一线的需求为出发点,不能只看领导眼色行事办“人情”事,要以结果为导向办“事情”事。